首页 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2015年) 第九条 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2015年) 第九条 第九条 人民法院应当建立人民陪审员信息库,制作人民陪审员名册,并抄送同级司法行政机关。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人民陪审员专业背景情况,结合本院审理案件的主要类型,建立专业人民陪审员信息库。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