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扶贫办共青团中央关于全面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2014年) 4. 突出重点原则。加强与贫困地区区域发展规划和相关产业扶贫规划相衔接,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主导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发展,保护生态环境,着力提供贫困人口、特别是创业青年急需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破除制约金融服务的体制机制障碍,努力寻求重点领域新突破。 四、 保障政策措施 (三) 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扶贫办共青团中央关于全面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2014年) (三) 4. 突出重点原则。加强与贫困地区区域发展规划和相关产业扶贫规划相衔接,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主导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发展,保护生态环境,着力提供贫困人口、特别是创业青年急需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破除制约金融服务的体制机制障碍,努力寻求重点领域新突破。 四、 保障政策措施 (三) 完善差异化监管政策。要充分借鉴国际监管标准,紧密结合贫困地区实际,不断完善农村金融监管制度,改进监管手段和方法,促进农村金融市场稳健发展。适当放宽贫困地区现行存贷比监管标准,对于符合条件的贫困地区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募集资金发放的涉农、小微企业贷款,以及运用再贷款再贴现资金发放的贷款,不纳入存贷比考核。根据贫困地区金融机构贷款的风险、成本和核销等具体情况,对不良贷款比率实行差异化考核,适当提高贫困地区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的容忍度,提高破产法的执行效率,在有效保护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提高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核销效率。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2年第1号发布)的规定,对于符合规定的涉农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适用75%的风险权重。使用内部评级法的银行,对于符合规定的涉农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可以划入零售贷款风险暴露计算其风险加权资产。 引用法条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2012)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