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扶贫办共青团中央关于全面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2014年) (四)

(四) 加大财税政策扶持力度。加强金融政策与财政政策协调配合,有效整合各类财政资金,促进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投融资体系,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对金融业务的支持和引导作用。推动落实农户贷款税收优惠、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等政策,降低贫困地区金融机构经营成本,调动金融机构布点展业的积极性。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多渠道筹集资金,设立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和担保基金,建立健全风险分散和补偿机制,有效分担贫困地区金融风险。鼓励和引导有实力的融资性担保机构通过再担保、联合担保以及担保与保险相结合等多种形式,积极提供扶贫开发融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