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审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工作指引(2026年) 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九条 审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应当根据案件情况,积极开展社会调查、社会观护、心理疏导、法庭教育、家庭教育指导、司法救助、判后回访等延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