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法院审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工作指引(2026年) 第三章 审理与裁判 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工作指引(2026年) 第十六条 第三章 审理与裁判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参加庭审的,应当注重听取未成年人意见。与未成年人交流,应当考虑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健康成长需要,使用未成年人能够理解的语言和表达方式。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