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1998年) 第一章 纪律处分的原则 第五条 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1998年) 第五条 第一章 纪律处分的原则 第五条 错误情节较轻,未造成不良后果,且认错态度好,能积极改正错误的,可免予纪律处分。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