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1998年) 第四章 纪律处分的适用 第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1998年) 第三十五条 第四章 纪律处分的适用 第三十五条 指使、支持、授意他人作伪证的,给予降级至开除处分。 第三十四条 目录 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