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1998年) 第二章 追究范围 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1998年) 第二十条 第二章 追究范围 第二十条 故意拖延办案,或者因过失延误办案,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