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2020年)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检务督察部门统一受理司法责任追究线索。人民检察院其他内设机构在工作中发现检察人员违反检察职责需要追究司法责任的线索,应当移送本院检务督察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