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办理网络犯罪案件规定(2021年) 第三章 电子数据的审查 第二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网络犯罪案件规定(2021年) 第二十九条 第三章 电子数据的审查 第二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网络犯罪案件,应当围绕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的要求对电子数据进行全面审查。注重审查电子数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多元关联,加强综合分析,充分发挥电子数据的证明作用。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