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办理伤害类案件技术性证据实质审查工作规定(2024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伤害类案件审查办理中,检察官可以就有关专门性问题向检察技术人员咨询,或者邀请检察技术人员列席检察官联席会议、参与案件会商研究等,协助解决专门性问题或者就专门性问题发表意见。
检察官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被害人、鉴定人、证人等,调取与技术性证据相关的基础性材料,或者补充收集其他有关证据时,可以邀请检察技术人员协助。
检察官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被害人、鉴定人、证人等,调取与技术性证据相关的基础性材料,或者补充收集其他有关证据时,可以邀请检察技术人员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