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公诉人出庭举证质证工作指引(2018年) 第五十一条
第五十一条 辩护人质疑收集被告人供述存在程序瑕疵申请排除证据的,公诉人可以宣读侦查机关的补正说明。没有补正说明的,也可以从讯问的时间地点符合法律规定,已进行权利告知,不存在威胁、引诱、欺骗等情形,被告人多份供述内容一致,全案证据能够互相印证,被告人供述自愿性未受影响,程序瑕疵没有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等方面作出合理解释。必要时,可以提请法庭播放同步录音录像,从被告人供述时情绪正常、表达流畅、能够趋利避害等方面证明庭前供述自愿性,对瑕疵证据作出合理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