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2021年)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节 回避 第二十条 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2021年) 第二十条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节 回避 第二十条 检察人员自行回避的,应当书面或者口头提出,并说明理由。口头提出的,应当记录在卷。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