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发展“十一五”和2020年规划(2006年) 构建以预防为主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到2008年,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巩固和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深化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积极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对卫生领域的投资。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坚持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的原则,加强医疗卫生服务监管,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预防和控制重大传染性疾病、重大寄生虫病和地方病,到2010年,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控制在150万人以内,所有血吸虫病流行县(市、区)达到疫情控制标准,95%以上的县(市、区)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应急处理体系。加强妇幼卫生工作,提供以服务对象为中心、全面、综合的妇幼保健服务,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科学实施健康干预,加强健康教育,引导人们建立健康的生活和行为方式,减少危险因素。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

构建以预防为主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到2008年,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巩固和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深化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积极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对卫生领域的投资。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坚持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的原则,加强医疗卫生服务监管,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预防和控制重大传染性疾病、重大寄生虫病和地方病,到2010年,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控制在150万人以内,所有血吸虫病流行县(市、区)达到疫情控制标准,95%以上的县(市、区)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应急处理体系。加强妇幼卫生工作,提供以服务对象为中心、全面、综合的妇幼保健服务,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科学实施健康干预,加强健康教育,引导人们建立健康的生活和行为方式,减少危险因素。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

促进妇女儿童发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配套规范性文件,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社会化妇女维权机制,保障妇女平等受教育和平等就业等权利。实施妇女教育培训计划和适合女性的创业项目推介万里行活动。建设家长学校和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帮助家长掌握科学的教子方法,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动员全社会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加大对弱势儿童群体的社会保障力度,使孤残儿童、流浪儿童、单亲家庭和特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得到更多的社会关怀和救助。全面实现《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的各项目标。

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物质条件和精神环境。完善残疾人法律法规体系,依法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全面推进“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使830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增强残疾人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为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提供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做好农村残疾人扶贫工作,将贫困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范围。活跃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加强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建设。倡导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

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建立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司法援助等制度在内的新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将常年生活困难且符合条件的人口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切实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就业与保障问题。努力减少农村贫困人口。以整村推进、劳动力转移培训和产业化扶贫为重点,加大农村地区扶贫开发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