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就业帮扶机制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指导意见(2026年)

发布机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决策部署,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后就业帮扶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坚… 二、 精准确定帮扶对象。将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欠发达地区作为过渡期后常态化就业帮扶对象,实行精准帮扶、动态管理。建立健全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实名制管理… 三、 促进有序外出务工。坚持和完善劳务协作机制,拓展劳务协作领域,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组建区域劳务协作联盟,拓展都市劳务协作圈,织密市县间劳务协作网络,帮助防止返贫致… 四、 促进就地就近就业。大力发展县域富民产业,积极培育乡村特色产业,支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提升县域经济吸纳就业能力,帮扶产业项目要优先带动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务工就业。… 五、 强化就业服务与职业培训。常态化开展“志智双扶”行动,推行岗位匹配、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一体式项目化就业帮扶,加强订单培训和定向输送。对面向防止返贫致贫对… 六、 强化就业兜底保障。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将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纳入就业援助范围,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社会保… 七、 强化重点地区倾斜。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和定点帮扶要将就业帮扶作为重要内容,明确目标任务、帮扶举措和保障机制,重点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开展一… 八、 强化工作保障。各地要高度重视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就业帮扶工作,建立健全就业帮扶机制,压实压紧工作责任,落实落细帮扶政策,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就业帮扶工作格局。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