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就业帮扶机制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指导意见(2026年) 七、

七、 强化重点地区倾斜。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和定点帮扶要将就业帮扶作为重要内容,明确目标任务、帮扶举措和保障机制,重点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开展一体式就业帮扶项目。在调整产业发展布局、开展就业帮扶行动、安排以工代赈项目时,要积极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倾斜,加大投入力度,强化政策供给。推动东部经济较发达县(市、区)与西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建立劳务协作关系,鼓励东部地区企业在西部协作县投资兴业,创造就地就近就业岗位。将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作为高层次人才服务基层活动重点服务地区,推动各类专业人才培养、农民培训项目、乡村治理人才培养、“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财政补助名额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强化促进就业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