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03年) 第五章 防伪技术产品的使用与推广 第二十九条 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03年) 第二十九条 第五章 防伪技术产品的使用与推广 第二十九条 防伪注册登记证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印制、颁发。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