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运输部货运枢纽(物流园区)投资补助项目管理办法(暂行)(2016年) 第四章 实施管理 第十六条 交通运输部货运枢纽(物流园区)投资补助项目管理办法(暂行)(2016年) 第十六条 第四章 实施管理 第十六条 使用投资补助资金项目的资金管理,按照财政等部门的有关资金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