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运输部货运枢纽(物流园区)投资补助项目管理办法(暂行)(201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交通运输部货运枢纽(物流园区)投资补助项目管理办法(暂行)(2016年) 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快完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支持和推进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进一步规范投资补助项目的管理,提高投资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依据《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4〕654号)和国家促进物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引用法条 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2014) 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4) 第一章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