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运输部货运枢纽(物流园区)投资补助项目管理办法(暂行)(2016年) 第一章 交通运输部货运枢纽(物流园区)投资补助项目管理办法(暂行)(2016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快完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支持和推进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进一步规范投资补助项目的管理,提高投资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依据《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货运枢纽(物流园区),是指在综合运输网络特定节点上,以仓储、分拨、配载、配送、信息服务、多式联运、中转换装等货运服务功能为主体的物流园区。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投资补助,是指交通运输部利用车购税资金对符合条件的货运枢纽(物流园区)项目的投资补助。 第四条 交通运输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统筹安排货运枢纽(物流园区)投资补助项目。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