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的决定(2021年) 六、

六、 将第二十六条改为第二十五条,修改为:“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违法行为,可以适用《行政处罚法》第五章第二节规定的简易程序:

“(一)违法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比较轻微;

“(二)证据确凿或者当场发现行为人违法;

“(三)对公民处以20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