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2021年) 发布机关 交通运输部 效力 现行有效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6年第6号)作如下修改: 一、 删去第四十一条中的“指定分包和指定采购”。 二、 将第四十五条中的“对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取消其2年至5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的处罚”修改为“对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重新发布。 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 注: 《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具体内容略,详情请登录交通运输部网站。 相关版本 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2006)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2021) 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涉及招投标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2012) 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2006) 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