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的决定(2023年) 二十八、

二十八、 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五条:“违反本规定,海员外派机构未按规定报送信息的,由海事管理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