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2017年) (一)

(一) 加强组织领导。省级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依托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机制,研究制定联合执法实施方案,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要大力宣传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的重要意义和成效,及时公布联合执法业务流程、行政处罚和检查清单等重点内容,鼓励社会公众加强对治超执法工作的监督,促进联合执法工作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