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运输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试行)(2017年) 第五章 监督与保障 第二十二条 交通运输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试行)(2017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五章 监督与保障 第二十二条 政务部门应落实本办法要求,明确本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和实施机构。政务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