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2008年) 第三章 执勤执法行为举止 第二十一条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2008年) 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执勤执法行为举止 第二十一条 敬礼时右手取捷径迅速抬起,五指并拢自然伸直,中指微接帽檐右角前,手心向下,微向外张,手腕不得弯屈。礼毕后手臂迅速放回原位。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