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2008年) 第三章 执勤执法行为举止 第二十条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2008年) 第二十条 第三章 执勤执法行为举止 第二十条 行走时双肩及背部要保持平稳,双臂自然摆动,不得背手、袖手、搭肩、插兜。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