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2005年) 第五章 道路执法基本规范 第六节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2005年) 第六节 第五章 道路执法基本规范 第六节 查处驾驶违法机动车 第五十二条 发现无牌车辆,交通警察应当指挥机动车驾驶人立即停车,并查验车辆合法证明和驾驶证。 第五十三条 发现有拼装或报废嫌疑的机动车,交通警察应当指挥机动车驾驶人立即停车接受检查。 第五十四条 发现有被盗抢嫌疑的车辆,交通警察应当指挥机动车驾驶人立即停车接受检查。 第五十一条 目录 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