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2005年) 第二章 报警的受理与处理 第十五条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2005年) 第十五条 第二章 报警的受理与处理 第十五条 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未达成协议,在现场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处理。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