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2001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公司应在终止上市后的一个月内在指定报纸和网站上登载公告,说明公司历年的财务状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重大违法违规情况及目前的重大债权债务、诉讼情况;公司董事会应当详细说明造成公司这一状况的原因,特别要详细说明导致公司亏损的关联交易及有关债权债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