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2022年) 第五章 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2022年) 第五章 第五章 考核监督 第十九条 实行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制度。 第二十条 实行乡村振兴工作报告制度。 第二十一条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开展督查,督查结果纳入年度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每年对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第二十二条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乡村振兴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执纪问责。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审计署、国家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对乡村振兴政策落实… 第二十三条 农业农村部、国家统计局依法建立客观反映乡村振兴进展的指标和统计体系。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应当对本地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第十八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