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和美乡村建设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5年) 第四条

第四条 本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建设内容为:

村庄基础设施。瞄准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目标,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弱项,为农民就地过上现代文明生活创造良好条件。具体包括整村或联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接入城镇污水管网的管道、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村内道路、排水沟渠、公共照明、公共绿地等设施建设。

乡村产业配套设施。依托当地资源,聚焦种养循环、延伸农业产业链,以点带面促进县域富民产业发展。具体包括服务当地农民、家庭农场、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的农产品采后商品化处理、农村电商服务和农文旅融合发展等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