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乡村振兴(和美乡村建设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5年) 第六章 绩效管理和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 乡村振兴(和美乡村建设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5年) 第三十三条 第六章 绩效管理和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 对项目单位(法人)、日常监管责任单位、汇总申报单位在投资计划申请、审核、下达、监管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有关规定的,根据《政府投资条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追究其行政或法律责任。 引用法条 政府投资条例(2019) 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2023)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