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乡村振兴(和美乡村建设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5年) 第五章 投资计划下达与执行 第二十三条 乡村振兴(和美乡村建设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5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五章 投资计划下达与执行 第二十三条 省级发展改革、农业农村部门要在收到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文件10个工作日内转发下达投资计划和绩效目标,明确相关工作要求,将投资计划转发文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备案,并及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填报信息。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