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乡村振兴(和美乡村建设及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4年) 第五章 乡村振兴(和美乡村建设及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4年) 第五章 第五章 投资计划下达与执行 第二十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农业农村部下达和美乡村建设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下达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要综合考虑项目前期工作质量、上… 第二十一条 省级相关部门要在收到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文件10个工作日内转发下达投资计划和绩效目标,明确相关工作要求。其中: 第二十二条 各地在转发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时要加强财力统筹,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地方建设资金。 第二十三条 投资计划下达后原则上不得调整。因个别项目不能按时开工建设或者建设规模、标准和内容发生较大变化等情况,确需调整的,原则上仅限在本专项支持方向内调整项目。调入项目应…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