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和美乡村建设及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4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和美乡村建设方向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请报告,由省级发展改革、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前期工作情况、项目批复的建设工期等,按照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编报的有关要求,联合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报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方向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请报告,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投资计划报送单位要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请报告包括项目的规划依据、前期工作及批复情况、年度投资需求、建设内容、绩效目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