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实施意见(2014年) 乡、镇人民政府应自申请材料齐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报送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乡、镇人民政府应自申请材料齐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报送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对个人或建设单位做好规划设计要求咨询服务,并提供通用设计、标准设计供选用。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或选用通用设计、标准设计。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对个人或建设单位做好规划设计要求咨询服务,并提供通用设计、标准设计供选用。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或选用通用设计、标准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