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2017年) 第二章 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 第七条 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2017年) 第七条 第二章 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 第七条 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设立秘书处,由同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林木种苗管理机构承担,负责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秘书处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1-2名。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