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2017年) 第五章 林木良种的编号和名称 第三十五条 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2017年) 第三十五条 第五章 林木良种的编号和名称 第三十五条 林木良种名称中不得含有速生、优质、高产等字样或者其他暗示林木品种速生、优质、高产、抗逆性强等描述或者其他夸大性词语。 林木良种名称应当和获得的植物新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名称一致。 第三十四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