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實施綱要(1952年) 第一章 總則 第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實施綱要(1952年) 第三條 第一章 總則 第三條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共同綱領,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各民族現階段團結奮鬥的總道路,各民族自治區人民管理本民族內部事務,須遵循此總道路前進。 第二條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