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實施綱要(1952年) 第三章 自治機關 第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實施綱要(1952年) 第十三條 第三章 自治機關 第十三條 各民族自治區自治機關的隸屬關係,除特殊情況外,決定於各該自治區的行政地位。 第十二條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