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1954年) 第三章 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第一百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1954年) 第一百條 第三章 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第一百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 被引用 管理书刊租赁业暂行办法第一条 第九十九條 目录 第一百零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