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1950年)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1950年) 第一條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工會是工人階級自願結合的群眾組織。凡在中國境內一切企業、機關和學校中以工資收入為其生活資料之全部或主要來源之體力與腦力的僱傭勞動者及無固定僱主的僱傭勞動者,均有組織工會之權。 第一章 目录 第二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