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1951年) 第一章 總則 第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1951年) 第五條 第一章 總則 第五條 凡在實行勞動保險各企業内工作的臨時工、季節工與試用人員的勞動保險待遇,在本條例實施細則中另行規定之。 第四條 目录 第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