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1951年) 第二章 勞動保險金的徵集與保管 第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1951年) 第七條 第二章 勞動保險金的徵集與保管 第七條 本條例所規定之勞動保儉的各項費用,全部由實行勞動保險的各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負担,其中一部分由各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直接支付,另一部分由各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繳納勞動保險金,交工會組纖辦理。 第二章 目录 第八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