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1951年) 第四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1951年) 第四章 第四章 享受優異勞動保險待遇的規定 第二十條 凡對本企業有特殊貢献的勞動模範,及轉入本企業工作的戰鬥英雄,經工會基層委員會提出,並經各省、市工會組織或産業工會全國委員會的批准,得享受下列較優異的勞動保險待遇… 第十九條 目录 第二十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