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1955年) 第二章 征集 第二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1955年) 第二十五條 第二章 征集 第二十五條 正在高級中學和相當於高級中學的學校就學的年滿十八歲的學生,按照國務院的命令徵集或者緩徵。 正在高等學校就學的學生緩徵。 第二十四條 目录 第二十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