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1954年) 第一章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 第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1954年) 第五條 第一章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 第五條 主席團主持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主席團互推若干人輪流擔任會議的執行主席。 主席團互推常務主席若干人,召集並主持主席團會議。 第四條 目录 第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