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1954年) 第一章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1954年) 第四條 第一章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 第四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在每次會議開始的時候,選舉本次會議的主席團和秘書長,通過本次會議的議程。 第三條 目录 第五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