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1953年) 第五章 選舉委員會 第四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1953年) 第四十一條 第五章 選舉委員會 第四十一條 選舉委員會的工作全部完成後,選舉委員會即行撤銷。 第四十條 目录 第六章